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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等八个专项行动总体实施方案

    时间:2018-07-18   浏览次数:6101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关于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八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皖卫党发[2018]72号)文件精神,彻底解决党建、意识形态领域、综合医改、医疗卫生领域“微腐败”等八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领导力、加大凝聚力、提升战斗力、严格约束力,不断强化我院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持续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更加深入,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八项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党的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始终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着力推进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建设、落实综合医改“三督两追一落实”、依法执业、规范干部人事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推动我院中心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为推进健康安徽建设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供强大动力和支撑。

     二、基本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党建工作的重大部署要求,切实解决好党建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更加严肃规范,民主集中制得到有效执行,“一岗双责”充分落到实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显著;切实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切实解决综合医改不系统、改革措施不落地的问题;加大综合监管力度,强化依法行医、规范执业意识,防范医疗风险,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解决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开展以“抓整改、堵疏漏、强监管”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整治,全面纠正在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政府采购、专项资金管理、“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协会学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解决协会学会管理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纪律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领导组织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等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李道昌  

    副组长:刘  敏、喻怀斌 、沈亚男  

    成  员:兰萍、王斌、罗志远、李传才、葛萍、刘庭华、付绪文、林承琼、陈永荣、袁鹰、王群、王文学、万磊、游洁、张士娟、佘会、张卫东、刘宇、庞霁、熊传梅、薛业玲、刘爱丽、丰荣佳、李大鹏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文学任办公室主任,丰荣佳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各专项行动小组负责人

    1、“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专项活动

    负责人:沈亚男  责任科室:党办

    2、“共筑同心圆 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主题活动

    负责人:沈亚男  责任科室:党办、宣传科 

    3、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专项整治

    负责人:喻怀斌   责任科室:医务科、财务科

     4、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

    负责人:喻怀斌  责任科室:医务科

    5、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

    负责人:沈亚男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科 

    6、开展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负责人:沈亚男  责任科室:两办、人事科

    7、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管专项整治

    负责人:刘  敏  责任科室:财务科、财务监控办 

    8、开展协会学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负责人:沈亚男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科

     四、各专项行动具体安排

     (一)“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专项行动

     1、主要任务

    (1)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意识形态建设,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持续开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章党规党纪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和研讨活动。严格按要求落实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定期查纠“七个有之”,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

    (2)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全院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我院党建工作实际,集中排查在党内政治生活、履行“一岗双责”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症下药,揭盖见底,逐个查出病因,根治“病灶”,以求真务实的态度刀刃向内,一针见血。要结合“讲忠诚、严纪律、立政德”专题警示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让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不断锤炼党性修养,切实做到“五个纯粹”,营造健康向上的党内政治生活、政治文化和政治生态。

    (3)增强履行“一岗双责”能力。我院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既要抓好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党建工作,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负责同志要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在年度述职和总结中,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建工作职责情况需作为重点内容之一。要建立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严禁以业务指标和经济效益代替党建工作考核。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严格执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要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健全完善“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强化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和对党建工作的促进作用。

    (4)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和党支部提升行动。进一步加强“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活动日、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制度的落实,认真做好支部记录,不断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严格执行按时换届选举和定期报告制度。严肃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有效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5)坚持党员的教育管理常态化。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加强和改进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定期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员关系排查,重点是摸清流动党员、失联党员、“口袋”党员底数,做好“五核查”(党员名册、党员档案、党员交纳党费和参加党支部活动记录、组织关系介绍信存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实施方案。加强对专职党务工作者人才引进、教育培训、表彰嘉奖、培树典型等方面的工作。

    2、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2)落实整改阶段(7月下旬-9月下旬)。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对表对标,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在9月底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书面报院党委。

    (3)检查督导阶段(10月-11月)。院党委将组织力量,对各总支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及时总结在专项行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施问责并跟踪问效。

    (二)“共筑同心圆红心永向党”意识形态主题活动

    1、主要任务

    动员全院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增强意识形态责任感,弘扬正能量,梳理意识形态阵地管理风险隐患,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加强意识形态队伍建设,凝心聚力,共谋发展。

    (1)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各级党组织要制定详细学习计划,主要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十九大以来形成的新思想新观点新战略新举措,全面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市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积极调整医院门户网站及院报院刊栏目设置、优化微信公众号推。通过组织制度、网络设置、运行维护、安全保密等制度,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清理活动。引导全院干部职工提升自媒体能力素质,注重微信发布,人人争当宣传员,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强化网络载体的同时,继续加强与电视、广播、报刊等全媒体的深度合作。

    (3)建立科学的舆情监控与处置体系。各级党组织要完善舆情监测系统、舆情信息报送体系、舆情研判和应对处置机制。实现舆情监测日常化,舆情预警即时化,确保本单位主要领导定期收到舆情监测分析报告,及时掌握不良舆情信息,以便科学研判、正确应对网络舆情。制定重大舆情处置预案,重大舆情一旦发生,2小时内必须上报。 

    (4)开展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各级党组织要将“共筑同心圆 红心永向党”系列专题教育活动,与党建、反腐败等专项整治行动相互衔接,形成合力。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及医务工作者坚定理想信念,立足本职岗位,大力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

    2、时间安排

    本次主题活动为期半年,具体安排如下:

    (1)动员部署阶段(7月上旬-7月中旬)。要结合实际,制定主题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2)主题活动开展阶段(7月下旬-9月下旬)。按照巡视反馈意见和行动主要任务,对表对标,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在9月底前将主题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市卫生计生委党组。

    (3)检查督导阶段(10月-11月)。院党委将组织力量,对全院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督查。

    (4)总结提高阶段(12月)。及时总结我院在主题活动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对在主题活动中工作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实施问责并跟踪问效。

    (三)综合医改政策落实“三督两追一落地”专项行动

    1、主要任务

    (一)专项行动内容

    围绕2015年以来省、市出台的有关综合医改的文件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年度医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为:

    一是督部署,重点督查医院是否依据上级医改政策,结合本院实际,研究部署医改工作情况。

    二是督落实,重点督查医院是否建立综合医改台账,明确医改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责任到人。

    三是督考评,重点督查医院是否将综合医改纳入目标考核,实际开展考核和考核结果应用情况。

    同时,对照任务清单,追究不落实的事;对照责任分工,追责不落实的人;确保医改政策部署落地见效。

    (二)着力解决的问题

    一是有令不行。对医院决策部署、工作安排过分强调客观理由、讨价还价,不经请示汇报,擅自搁浅。

    二是弄虚作假。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抵触情绪、侥幸心理,为追逐当前利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做选择、搞变通,自以为是,不惜违规违法。

    三是敷衍应付。责任心缺失,工作推诿扯皮,事情久拖不决,“为了不出事,宁肯不干事”;抓工作层层降标准、减力度、打折扣,做表面文章,甚至掩盖问题、积累矛盾。

    四是照搬照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照本宣科,作风漂浮,搞形式主义,上下一般粗,工作简单化,措施教条化。

    五是行动迟缓。对医院医改决策部署思想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坚决,紧迫感、主动性不强,甚至“等、靠、要”,主动办、马上办的劲头不足;不敢直面矛盾和问题,惯于为不解决问题找借口,惰于为解决问题想办法,错失发展改革机遇和问题解决最佳时期。

    六是监管不力。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不注重过程监管,特别是医保控费、医疗质量、党的建设、行风建设等领域,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致使小问题拖成大问题。

    2、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为期2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31日)

    1、查找问题。进一步梳理医院医改政策落实情况,查找推进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在全面排查过程中,要敢于揭短亮丑、正视不足,把问题查准找实,使问题整改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确保工作更具实效。

    2、整改落实。要坚持边查边改、即知即改,要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整改时限,提出具体措施,责任落实到人。要严格落实销号制度,问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整改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吸纳,整改完成的要及时销号,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要强化时限要求,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明确时限,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条逐项向前推进,直至问题解决。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二)迎接检查阶段(8月1-20日)

    1、做好迎检工作。市卫计委对各单位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医院要坚持“发现不了问题就是问题”工作导向,紧盯改革重点环节、关键领域,做好迎检工作。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立刻整改,及时进行“回头看”,确保落实。

    2、迎检重点工作。一是2015年以来综合医改文件政策贯彻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传达贯彻、研究部署、组织实施、宣传教育等情况。二是自查自纠情况,主要包括问题排查、工作台账、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等。三是整改实际成效,对自查自纠是否深入扎实、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有效等情况进行自评。四是注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广泛收集各方面问题情况,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列入整改台账,确保各项整改事项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阶段(长期坚持)

    1、总结经验做法。医院要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深刻分析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原因,对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举措,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把专项整治成果转化为加强作风建设、狠抓工作落实的长效机制。

    2、严肃追责问责。专项行动中要严肃追究不落实的事、追责不落实的人。对自查自纠阶段查摆出的问题能够按时整改到位,且不涉及违法违纪的,可免予问责;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重视、自查自纠不认真的科室和人员,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的,依纪依规进行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对弄虚作假、漏查瞒报、屡督不改,造成严重后果的科室和人员,依纪依规从严查处、顶格处理。

    (四)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

    1、活动重点内容

    (一)依法规范医院资质。医院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牌匾、印章、银行账户、工作人员的胸牌及医疗文件中使用的名称应当与核准登记的名称相同;不得在登记以外的地点开展执业活动,不得将科室承包、出租给非本院人员或者机构开展诊疗活动。

    (二)依法规范医务人员资质。医院要在官网或显著位置公示医务人员资质,不得使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其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不得聘用执业地点未经注册变更或备案的其他机构医护人员从事诊疗护理工作;不得擅自减少执业许可审批时的医务人员数量。

    (三)依法规范诊疗科目。医院要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及发布医疗广告;要按照手术分级管理要求对医师进行手术授权和动态管理,健全医疗技术评估与管理档案制度;严禁开展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或未按要求备案的医疗技术;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严禁虚假、夸大宣传,欺骗和误导公众。

    (四)规范诊疗行为。医院要充分保证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多种形式向患者或其亲属公开诊疗信息;泌尿外科、妇科等各科诊疗行为中,严禁出现诱导、欺诈和强迫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过度检查和治疗;要规范合理使用药品,尤其是抗菌、精神和麻醉药品;严格医疗文书管理,严禁不书写或隐瞒病历文书资料;严格传染病防治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保障采供血安全。

    (五)规范其他相关行为。配合物价、人社等部门规范医疗收费和医保资金使用。医院要主动公示和术前书面告知医疗检查、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价格标准,收费依据及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必须建立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告知制度;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改变计费单位、随意套用项目以及自行提价;严禁在手术台上随意增加手术项目和费用;严禁以“开单提成”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套取、骗取医保资金;严禁采取“医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病人。

    2、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15日-9月15日)。结合医院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在全院范围内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活动要求进行宣传动员,指导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8年9月16日-10月15日)。对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本次活动的重点内容,制定医院自查整改计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向医院执业许可登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8年10月16日-2019年1月30日)。专项活动小组围绕活动重点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日常管理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执法机构的检查和监督。

    (四)整改处理阶段(2019年2月1日-3月30日)。进一步梳理好检查组反馈的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任务、整改原则和整改要求,做到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狠抓整改落实。

    (五)总结评估阶段(2019年4月1日-7月15日)。医院及时评估整改效果,落实责任追究。认真做好工作总结,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整治损害群众利益“微腐败”问题专项活动

    1、活动内容

    (一)明确整治范围。专项活动以省卫生计生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暂行办法》明确的“第一、第二种形态”问题情形为主要整治范围,重点对以下4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微腐败”问题开展整治:1.医德医风方面。重点整治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患者“红包”;开大处方和过度检查获取提成;非出于医学目的介绍患者院外就诊或购药从中获利;擅自接受医药企业提供的“学术资助”和“变相回扣”等4类问题。2.“靠医吃医”方面。重点整治卫生计生行政审批、监督执法和新农合定点资格认定等过程中“放管服”落实不力,甚至吃拿卡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协会、学会接受赞助、捐赠行为不规范;违规“统方”牟利;以自立和重复项目,增加次数、超标准等方式乱收费等4类问题。3.医药购销和财务管理等方面。重点整治药品、疫苗、耗材、检验试剂和大型医用设备等采购中,关键参数带有明显排他性或泄露标底,以及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在采购资金拨付中以操纵付款期限作为手段,索要、收受“回扣”;在公共卫生资金、健康脱贫资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资金等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单位及科室“小金库”“账外账”等4类问题。4.宗旨意识方面。重点整治医德缺失、职业操守和行为不端;行政管理人员违反工作纪律和群众纪律,不收好处不作为、收了好处乱作为;医疗机构偏离功能定位、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医疗机构虚假宣传误导患者、小病大治损害患者利益等4类问题。

    (二)抓好动员部署。医院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结合党规党纪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把“微腐败”的表现形式、危害性、执纪问责相关规定等宣传部署到位;要通过组织干部职工签署参与专项活动的知情承诺书、征集干部职工对专项活动建议等形式争取每一位从业人员的理解、配合和参与;医院各级党组织要采取开设活动专栏和举报信箱等方式,畅通监督渠道,主动接受患者和社会监督。

    (三)开展自查自纠。全院要认真对照整治范围和重点问题组织开展全员廉洁自查活动,通过查找“微腐败”风险点和短板问题,将压力传导至每一位从业人员,充分发挥警示作用。要紧盯“微腐败”易发多发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重点人群,努力把存量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解决在监督执纪问责“第一种形态”。

    (四)从严执纪问责。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形式,甄别问题、划清责任,宽严相济、分类处置。下决心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比较恶劣的违纪行为,典型案例要及时上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保持行业惩治“微腐败”的高压态势。用好问责利器,依据省卫生计生委《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商业贿赂处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试行)》等从严执纪。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专项活动组织不力、走过场的,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健全制度机制。要在专项活动中认真总结,深入研究医院“微腐败”原因、规律和特点,研究防范方法、途径,结合本次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认真归纳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明确整改重点。要注重在源头预防上多下功夫,建立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财务审批、内部控制等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审批、药品购销等重点领域的违纪档案查询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坚持领导干部谈话、函询、述职述德述廉、民主生活会、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2、活动安排 

    专项活动为期6个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7月上旬-7月下旬)。结合医院实际制定专项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动员部署到位,畅通社会监督渠道。

    (二)自查整改(8月上旬-8月下旬)。根据专项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自查自纠,找准专项活动载体和抓手,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三)督导检查(9月上旬-9月下旬)。专项活动小组在全院范围内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并积极配合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总结提高(10月上旬-12月底)。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并跟踪问效;对专项活动中取得的经验进行总结,健全行风建设的制度机制。

    (六)开展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1、主要任务

    重点解决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干部档案整理、因私出(国)境管理不规范,干部考核、退休制度、公开招聘和岗位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对照自查自纠问题统计表,对 2016年1月以来干部人事管理选人用人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排查梳理,举一反三,进行彻底整改。同时,把健全制度与查处问责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健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机制,形成正确用人导向和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

    2、整改步骤

    专项整治为期2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0-31日)。全院要高度重视,迅速动员部署,对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2016年以来干部人事管理、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形成自查自纠问题登记表。要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专门研究,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

    (二)专项督查阶段(8月1-10日)。专项行动小组对医院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看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实不实、全不全,加强指导和督促,帮助进一步明晰问题,精准施策,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对发现的典型性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三)整改提升阶段(8月10-31日)。对能够及时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整改不力的,将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加强追踪问责,确保整改到位。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以制度机制固化成果,扎紧制度的铁笼,防止问题反弹。  

    (七)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务监管专项整治

    1、重点内容

    (一)抓整改

    1、预算管理方面。⑴预算编制是否遵循依法依规、勤俭节约、优化结构、全面绩效的原则,是否按照“保重点、控一般、促统筹、提绩效”的要求;⑵项目申报是否符合相关程序,是否符合必要性、绩效性、合理性、可执行性要求,是否与医院事业发展规划相衔接;⑶依法取得的事业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收入等是否纳入预算管理和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⑷是否存在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利用所属经济实体或其他单位代付款方式转嫁支出等问题;⑸医院收入是否按规定全额纳入预算管理。

    “三公经费”:⑴是否存在公务接待活动中违反公函制度和清单制度等问题;⑵是否存在以举办会议、培训为名套取资金用于接待开支或在所属经济实体报销接待费等问题;⑶是否违规扩大出国经费开支范围,擅自改变出访路线、提高出国经费开支标准等问题;⑷是否存在不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不执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等问题。

    会议、培训经费:⑴是否制定会议、培训经费管理办法和年度会议、培训计划,计划外会议、培训是否履行规定审批程序;⑵是否存在以虚报会议、培训人数、天数等手段违规扩大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违规转嫁或摊派会议费用等问题;⑶是否存在报销凭证把关不严、原始资料不齐全等问题;⑷是否存在在非定点场所和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借会议、培训之名安排宴请、公款旅游、列支公务接待费用等问题;⑸是否存在接受利益相关方捐赠、赞助,违规使用相关资金等问题。 

    专项资金:⑴是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⑵是否存在执行不及时,擅自调整或变更专项资金用途,随意扩大使用范围或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以及资金闲置浪费等问题;⑶工程建设资金是否按要求开展跟踪审计,工程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是否及时进行验收和竣工决算审计,按规定及时纳入资产管理。

    2、资产管理方面。⑴是否存在违反制度规定和标准配置资产,资产配置奢侈浪费等问题;⑵是否存在资产管理使用制度不健全,资产管理责任制不落实,长期不清理、资产账账、账实不符等问题;⑶资产出租、处置和对外投资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不按合同约定及时收缴租金等问题;⑷是否存在违背国家有关规定,打着引进民营资本的幌子,侵吞国有资产,通过科室外包让承包人从医院攫取巨额利益等问题。

    3、会计核算方面。⑴是否存在不按《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相关会计制度设置账套与会计核算,违反财政财务管理规定自行开设银行账户或公款私存等问题;⑵是否存在会计账簿、凭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不真实、不完整,票据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问题。

    4、政府采购管理方面。⑴是否存在无预算采购、超预算采购、应采未采、应招未招、化整为零、虚假招标等问题;⑵在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相关参数设置、标书制定带有明显排他性,采购程序不合规等问题;⑶是否存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规范、违规收取押金和质保金,验收不规范,资产不入账或不按规定划拨,采购档案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5、医疗服务收费方面。⑴是否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是否在服务场所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公布医疗服务项目名称、内涵、计价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物价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等问题;⑵是否存在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随意套用项目收费以及超标准收费等问题;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未明确规定可以另外计收的一般卫生材料、医用特殊物品、器材等是否存在另外收费现象;⑷是否建立住院病人每日费用清单制度,是否对住院病人当天实际支出的费用按明细项目,包括医疗服务、药品和材料逐笔登记,做到一日一清。

    6、“小金库”和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⑴是否按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和《关于落实驻委纪检监察组全面整治“小金库”等问题监察建议的通知》要求,严格开展了“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专项整治;⑵是否存在整改不彻底,走形式、“搞变通”、“打擦边球”等问题;⑶是否建立整改台账,资金是否清缴到位;⑷是否建立健全“小金库”防治长效机制。

    (二)堵疏漏

    重点要堵住制度漏洞和管理漏洞。制度方面,结合巡视、审计发现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财务及相关人员对标上位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现有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一次全面梳理,查找制度上的“盲点”“风险点”,对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废改立”。管理方面,按内控规定,严格执行不相容岗位分离、重要岗位轮岗制度,对人岗不适的予以调整。医院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要开展一次财经法律法规相关专题学习,切实了解掌握相关制度规定,增强财经纪律和法规意识,提高经济行为决策能力。

    (三)强监管

    1、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责任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强化法人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会计法》所赋予的会计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财务工作负责人对财务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资金使用和管理承担责任。财务部门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2、要强化内部控制。要严格遵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全面梳理并健全单位内控各项制度,系统化地形成《单位内控手册》,建立科学内控体系;加强干部职工培训,从领导班子到普通职工,都要在日常工作中树立内控观念;定期对内控制度进行有效性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补救。重大经济决策、大额经费使用要集体研究决定。财务会计人员要依法进行会计监督,敢于坚持原则,敢于提出意见和建议,严格把握财经纪律法规、财务制度红线。

    3、要全面加强内审监督。贯彻落实《卫生计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国家卫生计生委16号令)和《省卫生计生委审计全覆盖暂行规定》等要求,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强内部审计机构和队伍建设,没有能力自行开展审计的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推动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2、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为期3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围绕巡视、审计所发现的财务管理上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分析症结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专项行动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及时反馈并通报有关专项督查情况。

    (三)巩固提高阶段(9月)。根据自查和督查反馈意见,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规定,强化财务监管,严肃财经纪律,不断提高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能力和水平。

    (八)开展协会学会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主要内容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聚焦省委巡视指出的6大突出问题,认真自查自纠,切实将不规范问题整改到位。

    具体问题为:1.协会学会问题依旧,目前仍有领导干部在协会学会兼职未经组织批准;2.在2016年协会学会专项整治之后仍有兼职取酬问题发生;3.个别领导干部不甘寂寞,退休后继续在协会学会中兼职,谋求权力延续;4.一些协会学会财务管理混乱,个别协会将财务账号出借商业公司;5.部分协会学会、基金会违规使用资金与保险公司合作,导致亏损;6.协会学会违规收取企业赞助问题严重。

    2、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为期2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10-31日)

    开展一次专题学习,重点学习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中兼职和协会学会、基金会规范化管理的相关政策法规,切实掌握有关规定与要求。重点围绕是否建立领导干部兼职台账、是否定期开展兼职检查进行排查。

    (二)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10日)

    专项行动小组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进一步加强指导和督促作用。

    (三)整改提升阶段(8月11日—31日)

    专项行动小组及时反馈督查发现的问题和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针对督查组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抓好问题整改,对于共性问题,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将本次专项整治的成果固化下来,形成长效化、规范化管理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立即行动。各牵头人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行动,主要负责同志为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头雁作用”,立即带动全院党组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责任到人,进展有序。

    (二)强化责任、扎实推进。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排查问题并加以整改,坚决杜绝“摆样子”“走过场”。一旦发现专项整治不深入、不彻底的,将及时进行通报,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对问题整改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举一反三、用好成果。要坚持边行动、边思考、边总结,认真宣传和运用专项行动形成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要把查究问题与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要以此为契机,通过抓问题整改,切实将问题点打造为群众的满意点。

    (四)主动作为、高标完成。各科室要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对方案中要求的规定动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要结合实际,精心设计自选动作,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同时,按照市卫计委要求落实周报告制度,从本周开始到8月中旬,各牵头人牵头科室务必于每周四上午下班前报送本周巡视巡察整改“八个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下周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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