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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30日上午,在行政早会上,我院纪检书记兰萍传达了12月26日下午卫生计生委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树医药行业新风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通报了《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部署了贯彻落实“九不准”相关工作。国家卫生计生委主任李斌强调,此次会议是一次立标杆、设底线、抓落实的会议。“立标杆”即树立医疗卫生行业的清风正气,“设底线”即明确提出医疗卫生行业加强“九不准”的要求,“抓落实”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九不准”是对全行业的统一要求,不能留死角,不搞特殊化,目的是为了正确约束引导医疗服务行为,不断增强医疗卫生人员遵纪守法、廉洁从医的意识。
兰书记在学习会上强调这是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具体举措。要求将“九不准”的内容由各联络员同志迅速传达到每一名医疗卫生人员,在院内掀起学习的热潮,努力彰显医疗行业的主流价值。作为医务工作者要熟记并认真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内容: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不准开单提成;不准违规收费;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不准收受回扣;不准收受患者“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