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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法课堂 | “就医者”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时间:2024-09-04   浏览次数: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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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就医者”有哪些义务和权利,你知道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可以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权利知情权:患者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以及替代医疗方案等信息。医务人员应向患者详细说明,并取得患者的明确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自主选择权患者作为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包括选择医院、医生和治疗方式等。同时,患者有权对不同的服务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医院在进行诊疗活动时,应满足患者合理的隐私需求,并确保患者信息的保密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损害赔偿请求权:因医务人员的过失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有权请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此外,患者还享有平等就医权、参与决策权、监督权以及请求回避权等其他权利。


    二、义务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患者应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侵犯医院员工和其他患者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二十三条及相关医疗实践规定)。配合诊疗活动:患者应积极配合医务人员的治疗护理计划和指导。当拒绝治疗或不遵从指导时,患者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医疗实践常识及患者义务)。如实提供信息:患者应向医务人员如实提供与疾病及诊疗相关的信息,不得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医疗实践常识及患者诚信原则)。履行付费义务:患者应按医院规定及时支付医疗费用,确保诊疗活动的顺利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医疗收费规定)。


    综上所述,患者在医疗活动中既享有一系列权利,也需承担相应的义务。这些权利和义务的平衡与履行,有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保障医疗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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