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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相关法律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六安市中医院
二、采购人地址:六安市人民路76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中医院浅表探头(项目编号:LASZYY-SBGCB2025095)
四、采购项目类型:货物类
五、拟采购项目的说明:
我院健康管理中心因业务发展,需要采购一个浅表探头。
六、采购预算金额:3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我院现有开立P20超声,与之配套的L741浅表探头及软件仅原厂授权的供应商能提供,考虑到设备的兼容性及稳定性,第三方公司无法提供原厂配件,且无法保障设备的售后服务,只能通过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定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论证小组一致同意本项目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综上,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六安丰舜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桃溪东路舒城综合大市场A区10幢305-405铺
十、公示期限: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9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反映。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十一、联系事项:
联系人:设备工程部汤老师
联系方式:0564-3318715
附件:浅表探头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x